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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心生贪念顺手牵牛 得不偿失获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3-09-10 11:05:07
本网讯(黄莉莹 黄秀草) 广西靖西县一农民看见无人看管的牛,遂顺手牵牛,被牛主人的亲戚发现。2013年9月9日,百色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廖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经查明,2013年3月17日,廖某路过靖西县武平乡栋本村念诺屯“弄囊”(地名)时,发现有一头重约300斤的黄牛在那里吃草,旁边没有人看管,廖某起了盗窃黄牛之念头,于是用随身携带的绳子绑住牛角将黄牛牵走,欲将牛牵到德保县燕峒乡出卖。当廖某牵牛行至德保县燕峒乡燕峒街附近时,被牛主人的亲戚发现而被抓获归案。经鉴定黄牛的价值4000元。另查明,廖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07年6月20日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0年3月13日刑满释放。 一审法院宣判后,廖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价值4000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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