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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骑车撞伤人被赔4万 你的电动车投保了吗
发布时间:2013-08-29 10:37:59
本网讯(谢辉 周金文) “幸亏这车子保了险,帮了减轻了负担,否则我可承担不起啊。”一个电动车交通事故当事人感叹道。 2012年8月9日19时20分许,原告卢辉骑自行车从桥西十字坪往桥西医院方向行驶,途中因辟让摩托车而驶向道路左侧,与对面由被告赵文磬驾驶的宜春(临时)3588G超标电动车相撞,造成卢辉受伤(9级伤残)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后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最后法院判决被告赵文磬向原告赔偿各项费用4万余元。 被告赵文磬家境贫困,丈夫早年去世,独自一个带着两个十来岁的孩子,平时靠做点小工补贴家用,这笔赔偿款对她而言就如同一座大山,压得她喘不过气来。由于赵文磬的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主要赔偿金额由保险公司承担,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同时也及时了保障了受伤者的赔偿款。 如今,电动车以方便、快捷、经济、环保等优点,迅速进入了千家万户,大街小巷中,无不看到它的身影。多一份保障,多一点安全,为了你我他的安全,你的电动车投保了吗?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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