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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载奶奶骑电动车被撞 法院快调助维权
发布时间:2013-08-01 11:32:10


    本网讯(贾佳)  不到16岁,就载着奶奶骑电动车。结果,遭遇车祸。由于赔偿问题引发纠纷,河南省南乐县法院受理该案件后,迅速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积极进行调解,仅用15天时间,就达成调解协议,7月31日,原告收到赔偿款8840元,特地到法院民一庭表示感谢。

    6月11日,在南乐县城检查大队门口附近,不到16岁的闫小雨骑着电动车载着奶奶路过时,被一辆轿车撞伤,造成闫小雨奶奶受伤。当天住进医院,经县中医院,濮阳市医院诊治,闫小雨的奶奶为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等。

    6月25日,经南乐县公安局交警队认定,小轿车驾驶员未确保安全,闫小雨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双方负同等责任。

    7月5日,闫小雨的奶奶向南乐县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南乐法院受理后于3日内将涉案车辆查封。该案立案后,案件承办法官努力加大调解力度,终于在开庭前双方达成调解意向,开庭后顺利达成调解协议,一场纠纷得以快速化解。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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