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谭金玉) 每月领2688元工资,却因5000元欠款断绝与同事、亲戚联系,从此人间蒸发,法院将其银行账户冻结,“老赖”终现身还款。近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执行方式执结该民间借贷案。“老赖”现身归还朋友欠款5000元并致歉。
郁德与刘明系朋友关系。2009年9月3日,刘明急需用钱,向郁德借款5000元,并立下借条,限于一个月还请。借款到期后,郁德多次催款,刘明拒不归还借款,当郁德将刘明诉至法院之后,刘明就从此人间蒸发,无影无踪。于是郁德在本院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无奈之下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法官前往刘明工作单位寻找,但该单位工作人员反映刘明已退休了,没有住在单位职工宿舍楼,也没有刘明的联系电话,去该单位办公室了解,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反馈,无法联系刘明,没有刘明的任何联系方式,且刘明在南丹无固定住址,没有房子,如今不知道刘明的下落。该单位财务室提供的信息为刘明月工资收入为2688.60元。法院在街上各告示栏张贴公告,也未见其现身。于是,执行法官将其银行账户冻结,其银行账户被冻结十几天后,刘明终于现身来到法院请求法官解除对其银行卡的冻结,原来刘明因急需用钱,到银行领取时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他其银行卡已经被法院冻结了,取不了款,想取款自己去法院找法官。在法院刘明表示只要能解除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他取到钱就归还郁德的5000元欠款。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当天刘明便归还了5000元欠款并向朋友郁德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