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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农妇无证砍伐自家杂木同样犯法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8-23 15:59:55
本网讯(黄勇慷 林荣先) 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百省乡年过半百的李红美看到自家责任山上的杉木被杂木挤压影响杉木的生长,就雇人去砍伐,结果触发了刑法。8月22日,那坡县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李红美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现年51岁的农妇李红美没有读过书,看到自家责任山上的杉木被杂木挤压,影响杉木的生长,就决定雇人区砍伐,这样方便护理杉木。2013年2月,李红美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了3名民工到其责任山“叉路下”(地名)先后砍伐了3天的杂木。殊不知,其无证砍伐林木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后被林业站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李红美因涉嫌犯滥伐林木罪,2013年7月11日由那坡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经林业技术员对李红美砍伐林木现场进行技术鉴定,李红美砍伐林木蓄积量为16.9004立方米。 李红美从归案后到庭审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那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李红美违反森林法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滥伐林木罪。李红美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条的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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