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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团伙盗窃电缆 两小偷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8-14 17:12:20


    本网讯(李剑平)  电缆大盗本有一技之长,熟悉电工,却不思劳作,瞄上了电缆里的铜线,铤而走险走向了犯罪道路。近日,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李全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李良全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2年4月26日凌晨,被告人李全、李某(另案处理)进入他人家中,盗窃废旧变压器内的铜线。盗窃得手后,两人搬不动,便叫来被告人李良全帮忙搬运,变卖铜线得赃款3000元。2012年8月中旬,被告人李全与冯某、曹某(均另案处理)三人翻墙进入永兴县某用电厂,三人用锯子锯断两根长约20米电缆线,盗走4510元价值的电缆。2012年8月28日凌晨,被告人李全与曹某、冯某再次翻墙进入电厂剪断4根电缆,盗走13200元价值的电缆。三人在返回的途中,被巡逻民警发现后弃车而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全、李良全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别结伙采取秘密手段盗窃电缆铜,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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