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周建坤 周启强) 一个年近50的农民,因年轻时伙同他人盗窃军用电话线而逃亡了23年,惶惶不可终日,不堪重负,最终向公安机关自首。8月21日,广西靖西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宣判:被告人黄煜仲犯破坏军事通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黄煜仲是靖西县化峒镇农民。上世纪八十年代,该镇有驻军。当时,黄煜仲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1989年7月3日,年轻气盛的黄煜仲与同村村民农德冲、农福炳(均已判刑并刑满释放)合谋后,民窜到化峒镇民强村部附近,盗窃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架经此地的军用铝质电话线400米,尔后拿到农福炳的鱼塘沉入水里藏匿等待时机销赃,后被公安机关查获,赃物已发还该部队。案发后,黄煜仲负罪潜逃,这一逃亡就是23年,那种滋味无以言语。于2012年8月8日,黄煜仲决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他鼓起勇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结束了亡命天涯的生活。
法院认为,黄煜仲明知是军用通信线路而盗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规定,依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其行为已触犯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构成破坏军事通信罪。黄煜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