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苏倩 黄美干) 广西南丹县大厂镇两“90后”在半个月内,以摩托车为盗窃目标,疯狂作案三起,最终难逃法网。2013年8月23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该起盗窃案,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吴泽、李全犯盗窃罪,均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2年10月17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吴泽、李全二人来到南丹县大厂镇巴里社区总库锡都小区,盗走胡遵海停放于居民楼下一辆价值人民币3 132元的红色豪爵牌男式摩托车。30日凌晨,二被告人又伙同他人来到南丹县城关镇锡都路一商店前,盗走莫昌印一辆价值人民币2 440元的红色大阳牌男式摩托车。11月2日凌晨,二被告人再一次伙同他人,携带工具来到南丹县大厂镇同车江社区沙坪小区,由吴泽、李全实施盗窃,其同伙负责望风,盗窃得覃志金停放于洪塘路口一小卖部门前的价值人民3 091元红色豪爵牌男式摩托车。11月3日凌晨一时许,民警在南丹县大厂镇“第六感”网吧内将二被告人抓获归案。
南丹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泽、李全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二被告人参与盗窃三次,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8 663元,数额较大,二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二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且是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又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