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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为筹毒资4天狂偷4辆摩托车获刑14个月
发布时间:2013-08-15 10:27:10
本网讯(王学才 莫广深) 西荔浦县一名瘾君子,为了获取毒资购买毒品吸食,遂产生了盗窃他人财物之恶念,在短短4天之内狂偷4辆摩托车,得手之后立刻贱卖。2013年8月14日,广西荔浦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郭晓铭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3年3月27日下午被告人郭晓铭在荔浦宾馆停车场的车棚内,采用扭断摩托车车头锁的手段,将停放在该车棚内的一辆助力摩托车盗走,低价销赃后获150元。3月28日上午,被告人郭晓铭以同样手法将停放在荔浦县滨江大市场后门一辆电动摩托车盗走。 3月28日下午,被告人郭晓铭趁他人不备,将停放在县医院代销店门前的一辆银灰色申佳牌电动摩托车(该电动摩托车的车钥匙尚插在电门锁上)盗走,后进行销赃,获赃款550元。2013年3月31日11时,当被告人郭晓铭准备强行开走停放在路边的一辆电动摩托车(该电动摩托车的车钥匙尚插在电门锁上)时,被失主发现弃车而逃,逃跑不久即被群众抓获。 被告人郭晓铭实施了四次盗窃,经荔浦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盗得财物共计价值401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晓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了盗窃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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