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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满师”拳打脚踢针扎治死人判14年赔17万
发布时间:2013-08-13 13:46:16


    本网讯(陈秀萍)  声称用“萨满教”给人治病,却是捆绑、拳打脚踢加针扎,造成患者身亡的严重后果。8月13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判决被告人哈斯获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乌兰经济损失17万元。

  被告人哈斯62岁,原在鄂伦春自治旗居住,后搬到海拉尔。声称自己会用“萨满教”的方法给人治病。2013年4月20日,乌兰因其儿子赵刚(化名)精神不正常,请哈斯为其治病。4月21日,乌兰带赵刚来到建设镇哈斯家。当晚,哈斯用所谓“萨满教”的方法给赵刚治病。哈斯将赵刚捆绑,用自己的皮鞋抽打其背部,近2小时。4月22日,被告人哈斯将赵刚捆绑之后,用拳殴打赵刚头部,并用尖刀撬开赵刚牙齿,其中2枚牙齿部分折断。4月23日,被告人哈斯将赵刚捆绑后,用胶布粘其口以避免其喊叫,用银针扎赵刚指尖、鼻部、头部。4月24日,被告人哈斯用拳头击打赵刚腹部、用脚踢其背部。4月25日,将赵刚捆绑之后出门未归。4月26日,被告人哈斯回来发现赵刚身体虚弱,遂解开绳子。5月2日凌晨1时许,被害人赵刚死亡。经法医尸检证实,被害人赵刚头面部、胸腹部、四肢外伤导致广泛表皮剥落皮下出血及多发肋骨骨折,引起神经原性休克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哈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赵刚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性质、危害后果以及认罪态度等情况,海拉尔区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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