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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股东操纵两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规避执行被罚
发布时间:2013-08-08 09:21:19


    本网讯(宋海峰 武革胜)  近日,江西万载县法院对一起利用关联公司进行关联交易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罚款处罚。

    2013年4月,万载县法院在执行江西工具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组诉申工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要求被执行人申工公司向法院申报财产,该公司“如实”提供了公司财产清单——若干老旧、报废的机床机和设备,并要求法院查封。这些财产远远不足以清偿债务。执行人员感到蹊跷,因为就在2年前,该公司出资3000万元买下了江西工具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其实力可见一斑。执行人员于是展开调查,通过审计发现,该公司近年通过变卖公司资产、资本运作等方式,陆续将公司资产处置完毕。进一步调查发现,申工公司的业务、财务往来多与另一公司江明公司发生。工商登记显示,申工公司与江明公司的股东均为张某、贺某。两公司对应的财务科目设置多为虚拟设置,业务往来均为关联性交易。而就在案件刚进入执行阶段不到一周内,申工公司还处理了一批价值150余万元的钢材原材料、机器设备,其中92万元货款还由购买人直接汇至江明公司账户,支付理由是归还申工公司借江明公司借款。

    针对申工公司采取关联交易规避债务逃避执行的情形,万载县法院于2013年7月作出对该公司处以30万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其追回公司财物清偿债务。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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