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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摩托车撞上出租车 受伤拘役还被罚
发布时间:2013-08-01 11:44:10


    本网讯(和贵平李婧)  与朋友相聚吃饭喝酒是人生快事,但喝酒后仍醉驾摩托车,结果与出租车相撞受伤,结果不仅受伤住院,还被判刑罚款。2013年7月29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范安明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3年4月5日下午6时许,范安明与冯伟等四个好友相约,一块去酒店吃饭喝酒。酒桌上,几人喝酒聊天,很是畅快。当日20时许,四人已喝2斤白酒,不胜酒力的范安明因好友相劝,也喝有4-5两白酒。看到大家饭饱酒足,四人都准备回家,已有醉意的范安明也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回家。当他骑着摩托车沿着市丰收路自西向东行驶至一小区门口时,与梁红军驾驶的在慢车道行驶的出租车相撞,致使范安明倒地摔伤。后因与出租车司机梁某赔偿问题没有协商好,范安明的朋友就主动打电话报警。民警到现场一看,竟发现范安明酒气冲天,经鉴定,范安明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2mg/100ml,系醉酒。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证实,出租车的驾驶人梁红军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范安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罪名成立。被告人范安明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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