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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班男灌醉女同事地下停车场施暴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3-08-06 13:47:21


    本网讯(陈秀萍)  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往往会招惹祸害。尤其是部分女性朋友们,因过于轻信,将自己置于险境。日前,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强奸案,判决被告人王贵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王贵与被害人张玉(化名)系同事,在海拉尔天骄地下停车场工作。张玉系白班,王贵夜班。2013年2月13日,因同事嘎鲁家中有事,与张玉换了班。2月14日凌晨2时左右,被告人王贵将同上夜班的被害人张玉叫到地下停车场值班室吃夜宵,并张罗喝酒。张玉酒后感觉头晕,沉沉睡去。被告人王贵趁张玉昏睡之机,将其衣服脱光,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张玉惊醒,请求被告人王贵放过自己。被告人王贵却表示,喜欢被害人张玉已经很久,求其成全自己。张玉无力反抗,遂被强暴。2月14日上午10时左右,被害人张玉到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王贵被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贵违背妇女意志,在被害人醉酒昏睡的情况下与被害人性关系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案发后,被害人即时告发,结合被告人的供述,足以证明被告人强奸犯罪的事实存在。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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