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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追尾自行车 谁知自行车主也"醉驾"
发布时间:2013-07-31 11:15:48
本网讯(赵俊伟) 无驾照竟在醉驾后驾驶货车,与自行车发生追尾,巧的是,自行车车主也是酒后驾驶,可谓是“酒驾”撞“酒驾”。7月30日,河南省南乐县法院审结了这起危险驾驶案,依法判处被告人任俊辉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2年10月16日,任俊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沿南乐县城关镇开元路由北向南行驶到中国电信开元路专营店前,与前方李庆林醉酒后骑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追尾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李庆林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濮阳龙威法医病理司法鉴定所鉴定,任俊辉血乙醇含量为215.27/100ML。经南乐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任俊辉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事发后,李庆林对任俊辉及豫轻型普通货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经审理,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李明坤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718.03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任俊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任俊辉主动到案,当庭自愿认罪,应认定为自首。鉴于被告人任俊辉自首,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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