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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形”迈腾的疯狂代价:司机酒驾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07-03 11:10:08
本网讯(梁学峰 徐作军) 一男子喝醉酒,驾驶自己的汽车在街上做“蛇形”行驶,被执勤交警查获,其非但不承认错误,主动接受处罚,还对执勤交警动以拳脚,最终为自己的疯狂付出了代价。2013年5月3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李民权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以妨碍公务罪单处罚金5000元。 2012年9月10日下午7点多,被告人李民权和同村的几个朋友一起来焦作玩,与焦作的朋友孙志斌在一起喝酒到晚上9点多。斤把下肚,李民权提议几个人到学生路某地方接着玩,于是李民权就驾驶着自己的“迈腾”一路晃晃悠悠的从民主路由南向北驶去。这一幕,正好被在民主路与学生路口执勤的交警赵强看见,他发现这辆轿车象条蛇一样在路上来回转悠,觉得有点异样,随上前要求李民权停车受检。自时,自知喝酒的司机李民权拒不下车,让同车朋友孙志斌下车沟通,正在孙志斌与赵强纠缠之时,李民权乘机下车朝尚学生路向东逃去,交警赵强立即想要去追,又被孙志斌拦腰抱住,赵强奋力挣脱继续追上司机李民权,正想让前把其拉住,没想到李民权人借酒力,反手对着赵强左脸就是一拳,当李民权相要继续殴打交警赵强时,被附近群众制止,并被前来增援的警察联手擒获。 随后,司机李民权被带到解放军91医院做血液酒精测试,结果显示267ml/100ml,系醉酒驾驶。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民权以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碍公务罪;同时醉酒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综合全案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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