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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流市消费纠纷调解中心揭牌成立
发布时间:2013-07-15 11:21:55


揭牌仪式现场。

    本网讯(吕子锋)  为贯彻落实广西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颁布的《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的意见》精神,7月12日上午,由北流市人民法院、北流市工商局、北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组建的北流市消费纠纷调解中心揭牌仪式在北流市工商局举行。

  北流市消费纠纷调解中心成立后,将通过建立工商部门行政调解与法院司法调解、社会团体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突破各自职能的局限,更好发挥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作用,从而更加高效的化解消费矛盾纠纷。有利于营造优质的生产、经营和消费环境。保障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北流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据悉,为了促使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北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流市人民法院、北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消费纠纷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的意见》、《关于开展消费纠纷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工商局与法院各指定数名干部作为日常工作的联系人。联系人在工作中相互配合,互通有无,群策群力化解消费纠纷。有利于实现调解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发挥整体合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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