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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分不开骨肉情 法官调解父子享天伦
发布时间:2013-06-20 09:34:58


     本网讯(陈子娟)   父母子女之间的感情并不能用金钱去衡量,或许曾经因为误会等原因而有所隔阂,但最终双方总能互相体谅,冰释前嫌。亲情就是一种奇怪但又伟大的力量。2013年4月19日,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经过调解,父母与儿子得以重享天伦之乐,原告江厚禄、姚禾花向法院提出撤诉。

  被告江传忠是江厚禄与姚禾花的第二个儿子,2011年被告与原告分家后就不履行赡养义务,两原告只得靠长子江传星一人赡养,现在两原告都已逾古稀之年,日渐衰老,经常患病需要治疗,光靠长子一人的赡养费用已不够开支,近年来,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履行赡养义务,但被告认为自己已经分家,对原告的请求置之不理,经村干部多次调解亦无果。无奈之下,为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江厚禄、姚禾花只能忍痛将自己的亲身儿子江传忠告上法院,请求判令其支付相应的赡养费用。

  法官认为亲人之间的血脉关系是微妙的,更何况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感情是最伟大的亲情,原告一方内心对于起诉儿子也是极其的不愿意的,承担着极大的压力。而作为儿子的江传忠只是因为一时的糊涂走向迷途,经过法律上的讲解与情理上的劝说,儿子江传忠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父母表达了歉意,并表示自己以后一定善待父母,感动的父母当即提出了撤诉的申请,结束了这个本不应该出现的官司,实现了最美好的结局。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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