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无所事事大学生不务正业 贼手伸向小区住户
发布时间:2013-06-19 15:44:37


     本网讯(周小杨 黄丽丽)   因好逸恶劳,整天无所事事,又苦于没钱花,拥有大专文化的郑耀祖遂干起了“偷鸡摸狗”的事。2013年6月17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了一起盗窃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郑耀祖有期徒刑6个月,并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大专毕业的郑耀祖并不是像众多毕业生一样忙着寻找一份正当的工作,而是想办法怎样才能快速“捞到”钱,于是起了盗窃的念头,贼手伸向了小区住户。2013年1月21日11时许,郑耀祖伙同他人密谋盗窃,后携带手套、小刀等作案工具到贵港市港北区世纪花园小区东区4栋B单元402室,共同撬门入室将杨某放在主卧室的现金人民币502元、金黄色的仿金项链2条和银白色的仿银项链2条盗走。得手后,郑耀祖紧急逃离了现场。郑耀祖逃至小区门口时被保安人赃俱获。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上述被盗物品发还给失主杨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耀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盗窃中,郑耀祖与他人密谋后,分工合作,共同积极实施盗窃犯罪行为,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由于被告人郑耀祖到案后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法院综合案情遂作出上述判决。

  主审法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大学生应该加强自我品德的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金钱观,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良风气,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办事。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