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校园屡施贼手 女子领刑10个月罚金两千
发布时间:2013-06-18 15:00:50


     本网讯(贺力平)   一无业家庭妇女见一些学校财物保管不严,就屡伸贼手“游击”捞财,未料失算栽在了监控视频上。6月13日,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曹潺潺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曹潺潺系邵阳市60末无业家庭妇女,其在平时接送小孩上学的过程中,发现大多学校的老师对自己或单位的财物保管缺乏戒备,觉得有机可乘,即心生窃取邪念。2012年11月23日12时许,曹蓄意窜入该市一小学准备伺机偷盗钱财,当走到119班教室门口时,发现教室后端围着许多人,教室讲台上有一黑皮包,其趁人不备将包盗走,包内有现金1200元及银行卡数张。曹采用类似手段,在11月底,分别窜至邵阳市另两所学校,趁老师忙于辅导学生而疏于看管自己财物,分别盗走一老师内装现金600元的钱包一个,和另一老师价值2565元的笔记本电脑一部。因曹最后一次偷盗电脑的学校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曹窃行被清晰录了个始末,得到报警的民警据此于次日即将嫌犯曹潺潺抓获。归案后曹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潺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自愿认罪,法院酌情从轻处罚,遂做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