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一农民网聊专骗年轻女性钱财“三进宫”
发布时间:2013-06-14 16:57:28


     本网讯(黄中州)   广西钦州一农民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但是通过网聊却能屡次诈骗得手,而且诈骗对象都为年轻女性,已经二度“进宫”的他再次受到法律严惩。2013年6月13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赵其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1年11月下旬,被告人赵其协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家住浦北县的张晓琴,得知张晓琴想由代课老师转为公办老师后,赵其协便谎称其认识教育局领导,可以帮张晓琴的忙。12月初的某日,赵其协到浦北县,以帮忙张晓琴由代课教师转为公办教师要请领导吃饭为由,骗取张晓琴人民币2500元。后又于12月中旬的某日骗取张晓琴人民币2000元。

  2011年,赵其协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德保县的黄怡岚,谎称自己在隆安县做工程。2011年12月10日赵其协到德保县城找到黄怡岚,谎称想在德保找个铺面做门业生意,并伪造了一张首付款为20000元的收据出示给黄怡岚看,说要买一套房子给黄怡岚,骗取了黄怡岚的信任。后赵其协以购买地皮资金不足为由,要黄怡岚借给其5000元。13日上午,黄怡岚让其在广东打工的妹妹将2000元人民币汇到赵其协的帐户,并于当日又将现金3000元人民币交给赵其协。12月25日,发觉被骗的黄怡岚通过朋友帮忙,在田东县将赵其协控制住并要求其退还被骗款,当晚赵其协退还了黄怡岚2900元。

  另查明,被告人赵其协于2005年11月因犯诈骗罪被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06年5月刑满释放;2009年3月因犯诈骗罪被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同年9月刑满释放。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其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赵其协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系累犯,对其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赵其协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退出部分赃款,故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力蒙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