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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办年货懒老汉偷鸡摸肉获刑6个月
发布时间:2013-06-14 12:57:08
本网讯(姜绍华 余婷)
懒老汉邵罗家有两亩地因懒而抛荒,平时也干点偷鸡摸狗的事情;年关到了,为办“年货”竟干起“偷鸡摸肉”的营生,最终锒铛入狱。2013年6月4日,江西省弋阳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并当庭判决:邵罗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3、4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邵罗骑车来到德兴市万村乡大田村委会发木坑村,在被害人张四安家的厨房盗取一只煤气桶。2012年3、4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邵罗骑车来到德兴市万村乡大田村,在被害人占禾菊家地下室的厨房内盗取一只煤气灶和一只煤气桶。2012年5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邵罗来到弋阳县漆工镇烈桥村,在被害人吴世辉家中盗取六只鸡。2013年1月31日晚上,被告人邵罗来到弋阳县漆工镇湖塘村,在被害人陈冬生家中盗走两只母鸡,后到被害人汪火莲家猪圈内又盗走九只鸡、一桶米、一缸肉和一只电热水壶。 法院认为,被告人邵罗两年内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具有前科劣迹,酌情可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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