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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遭遇入室盗窃 盗贼竟然是“准儿媳”
发布时间:2013-06-08 13:48:48


     本网讯(毛伟)   俗话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一个未过门的“准儿媳”,利用住在男友家的机会,竟然盗窃未来婆婆的钱。近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邸小云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人民币。

  2011年2月的一天下午4时许,被告人邸小云在其男友李江家发现一张户名为赵双莲(系李江的母亲)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存折,存折内夹着一张写有密码的纸片,便将该存折放在其和李江的房间抽屉里。2011年2月22日下午12时许,被告人邸小云持自己的银行卡到湖坊镇邮政储蓄所取款时,得知赵双莲的存折中有23,000余元人民币。当日下午1时30分许,被告人邸小云持赵双莲存折到弋阳县邮政储蓄所取出23,000元人民币,之后将存折毁弃。

  案发后,被告人邸小云归还被害人赵双莲23,000元人民币,并于2012年6月21日到铅山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邸小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邸小云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鉴于案发后被告人邸小云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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