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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邻居化身“飞天大盗”害人终害己
发布时间:2013-06-08 11:53:46
本网讯(邱灿辉)
本是请邻居帮忙修插座,没想到却招来盗贼入室还伤了自己。6月5日,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入室抢劫案作出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林小刚有期徒刑七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2013年1月10日上午,被告人林小刚帮邻居姜某修理电灯插座时,发现挂在卧室房间门后的口袋内有几千元现金,遂产生偷盗的念头。到了晚上7点钟的时候,被告人林小刚窜至放钱的房间门口,先后用铁锤、老虎钳和锉刀将门撬开进入房间,把偷来的钱放在自己裤子的口袋里。就在被告人林小刚准备离开时,被邻居姜某发现,为防止姜某认出自己,林小刚顺手拿起一旁的椅子朝姜某肩膀砸去,又接连砸了几下,在被害人姜某蹲在地上用手护住脸部的时候,林小刚马上逃回家。后在姜某家人的劝说下,林小刚把偷来的6700元归还了被害人姜某,接着又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小刚入户盗窃过程中被人发现,为防止被害人认出自己和逃脱,当场使用暴力,致被害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案发后,被告人林小刚归还了盗窃的全部现金,又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当庭也自愿认罪,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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