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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朋友”连借带偷 被发现竟提议分期还款
发布时间:2013-06-08 09:29:48


     本网讯(蒋国彬 刘利军)   柳永与钟云是一个村的好朋友,钟云几次向柳永借钱,柳永都非常爽快的借给了他,没想到钟云竟然又偷走了柳永的1400元钱。最终黑龙江省海林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钟云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执行。

    2012年6月22日8时许,钟云又来到柳永家闲谈,趁柳永外出之际,将柳永挂在墙上的裤子拿下,掏出钱包,拿出一部分钱装在自己兜里,又将裤子挂回原位。柳永回屋后,钟云对其假称出去买烟离开。后来柳永发现自己钱包里少了1400元钱,怀疑是钟云偷走了,就到钟云家询问。钟云承认了自己的偷钱事实,但偷的钱已被他花掉一部分,现在不能全还,提议将以前借的钱和偷的钱分期偿还,柳永不同意,钟云咬定自己现在一分钱没有,柳永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海林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钟云以非法占有目的,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钟云在案发后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全部赃款已退回被害人,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且其所居住的村民委员会出具“判处缓刑对所居住的村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说明,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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