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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少年网吧交易毒品被抓获刑5个月
发布时间:2013-05-23 09:27:38
本网讯(苏传清 夏群珍)
4月12日,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件,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陈龙坤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3年2月26日14时许,被告人陈龙坤在钦州市钦南区钦州湾大道某网吧E005包厢将2小包K粉卖给邓良,得款人民币200元。交易后,两人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从被告人陈龙坤处缴获8小包K粉(净重23克)和人民币200元,从邓良处缴获K粉2小包(净重2.36克)。经物证检验:缴获的K粉均含有氯胺酮。 另查明,被告人陈龙坤出生于1996年11月,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七周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龙坤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被告人陈龙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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