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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法院成立河南省首家少年审判局
发布时间:2013-04-01 14:49:48


     本网讯(于风卫)   2013年3月,经洛阳市编委指准,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成立了河南省首家少年审判局(正科级),下设少年刑事审判庭、少年民事审判庭、综合室三个机构。

    涧西法院少年审判局的前身是于1988年7月在刑事审判庭内设立的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1993年2月单独列编为少年案件审判庭,负责审理辖区内的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案件。1999年,涧西区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直接联系的首批指定管辖试点单位之一,负责审理洛阳市城市区内的涉及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  

    二十余年来,涧西法院少年庭的法官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审判方针,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将惩罚、矫治与预防犯罪融为一体,教育、感化、挽救了一大批失足少年。通过实践总结,探索出了一套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审判方式和工作思路,如爱心帮教团、种植“希望林”、建立帮教档案等,尤其是该院实行的“帮教三部曲”即庭前走访、庭审教育和庭后帮教,被誉为具有涧西特色的少年审判模式。

    近年来,该院少年审判庭先后荣获“全国少年法庭先进集体”、“河南省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洛阳市政法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在基层少年审判工作领域始终走在了全省法院的前列。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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