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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20人涉黑案主犯获死刑 成员大多为“90后”
发布时间:2013-05-16 11:03:43
宣判现场。
本网讯(杨素香)
开设赌场、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寻衅滋事、盗窃……这个涉嫌诸多罪行的犯罪团伙中的大部分成员都是“90后”。2013年5月10日上午,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在江西省樟树市张家山办事处会堂内,对邓统文等20人涉嫌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等罪案进行公开宣判。
宣判开始,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40名威武的法警押解邓统文某等20名被告人到庭。审判长确认被告人是否到庭后,法庭宣读判决书:对被告人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主犯邓统文判处死刑,其他团伙成员分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8年等。至此,在樟树市臭名昭著、横行霸道、作恶多端,不可一世的邓统文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终于被押上了历史的审判台。 宜春中院审理查明,自2006年以来,邓统文网罗社会游手好闲人员,拉帮结派,非法持有枪支、刀具,进行开设赌场大肆敛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以邓统文为组织、领导者,以敖祥、王波文、丁文波等人为骨干成员,以敖超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历时五年之久,在樟树市洋湖乡、大桥街道办事处、观上镇潭埠一带,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敲诈勒索、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利用黑社会组织的淫威开设赌场和插手经济领域,在一定区域行业内,形成了非法控制,非法获取巨额利润,严重破坏了樟树市境内尤其是观上镇谭埠一带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011年6月1日上午10时,邓统文指使敖祥、王波文等人携带枪支、刀具乘坐轿车,来到东门菜市场旁某麻将馆要求强行入股在遭到看守麻将馆的杨某持枪反抗后朝杨某开枪,致使杨某死亡。 邓统文及其团伙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和严格组织纪律严格区分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和马仔。 团伙成员的吃住、资金、外出车辆、枪支刀具弹药均由邓统文提供,团伙成员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受其指使。 该团伙违法犯罪活动时,一级服从一级,并做到事先听安排,事后作汇报。每次违法犯罪活动,邓统文直接指使,违法犯罪活动结束后,通过电话或见面向“邓统文汇报情况。违法犯罪活动使用枪支、刀具等作案工具使用固定且具有一定的等级。 2011年7月5日,经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对涉嫌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为首的犯罪嫌疑人邓邓统文及其同伙敖祥、王波文、敖超、丁文波等20人实施逮捕的决定后,历经樟树市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半年艰辛困苦的调查取证,对以邓统文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的犯罪事实已全部查清。 2012年1月19日,邓统文及其同伙敖祥、王波文、敖超、丁文波等20人,被移送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此,2011年6月1日发生在樟树市城区的涉嫌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宣告覆灭。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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