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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彝良唐德万等13名被告人上诉案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13-03-15 10:18:35
本网讯(乐华方)
3月1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彝良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唐德万等13名被告人提起上诉的团伙案件。
一审法院查明,2006年以来,被告人唐德万网罗刑释人员和社会无业人员,形成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以帮人收账、替人打架、放高利贷、帮看赌场为名获取经济利益,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妨害公务、故意杀人,一度横行于乡里,犯下了累累罪行。 2012年8月17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唐德万犯故意杀人罪、妨害公务罪等7项罪名,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晏正敏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其限制减刑;被告人李东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朱寿虎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12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20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由部分被告及法定代理人连带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 一审宣判后,13名被告人以量刑过重或其他理由,当庭表示上诉。 2013年3月1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在彝良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唐德万等13名被告人提起上诉案。因彝良县城交通环境极为复杂,随时造成交通堵塞,不利于囚车对被告人的押解,在提押被告到法庭时,还需步行200余米的街道,且唐德万团伙作恶多端,在彝良社会影响极坏,仇家极多,极易受到人身攻击。为避免各种事件发生,昭通两级法院在接到出警命令后,及时制定预案,组织强有力的提押队伍和安保人员。两级法院30多名干警从13日早6时将被告从看守所提出,中午干警间轮换看押,至下午16时,长达10小时的连续的作战,庭审结束后顺利将13名被告安全押解回看守所关押,圆满完成省高院对唐德万团伙的庭审任务。 庭审期间,13名被告人情绪稳定,法院为所有被告提供安全的食物和饮用水,确保其在押期间应有的各种权利,各被告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服从法警的指挥,未出现被告自伤、自残和被他人攻击等事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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