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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赌场4天抽水近30万 男子领刑3年并罚10万
发布时间:2013-05-15 10:28:25


     本网讯(卢荣鲜 谭召日)   百害赌为先,被告人覃刚为牟取非法暴利伙同他人开设赌场,四天的时间里就非法获利27.5万元。5月13日,广西武宣法院以覃刚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12年6月,覃刚在朋友的帮助下在武宣县城租了一个门面,欲装修后用于开办茶庄。当茶庄装修到一半的时候,覃刚手上的资金出现了缺口,筹钱无措后其心生歪念,利用所租的门面开设赌场抽取水钱。赌场开设后,每天都有40至60人到此参与赌博,覃刚从中收取水钱或向赌客发放高利贷,其他合伙人则招揽赌客、当庄聚赌、查看赌场情况,赌场营业四天覃刚共抽水渔利人民币27.5万元。2012年6月25日下午,经群众报案后,公安机关查处了该赌场,当场缴获赌资人民币18.466万元、赌具麻将子40粒、记事簿1本,并对60多名参赌的违法人员分别作了行政处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覃刚以营利为目的,与他人合伙开设赌场,从中抽水渔利人民币27.5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开设赌场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覃刚起主要作角,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覃刚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庭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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