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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赌博输钱急了眼 撬门盗窃蹲班房二年
发布时间:2013-03-05 14:37:40


     本网讯(贺国华)   2013年3月5日,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撬门入室盗窃案,被告刘海明因盗窃行为将在监狱中度过二年的漫长时光。

  2012年10月初,被告刘海明在家与人赌博时手气不佳,不仅将家里的钱输得一干二净,还欠了一大笔赌债。为了迅速搞到钱,他决定采取“来钱最快”的方式进行“赚钱”。10月8日晚,他伙同黄祺元窜至井冈山市古城镇,撬开梅花超市的卷拉门,进入该超市进行盗窃,共偷得笔记本电脑2台、各种香烟20余条、现金1000余元,折合人民币13000余元,所得赃款均被其用来归还赌债。当他还处于发财美梦之中,公安机关将他捉拿归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刘海明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取撬门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法院同时查明,刘海明系初犯,有悔罪表现,在法庭上认罪态度较好,且其家属已全部退还所得赃款;综上,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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