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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小区设赌场从中抽头渔利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3-02-20 14:11:35


     本网讯(罗美焕 罗绍健)   广西隆林一男子发现“商机”,找了个发财的“捷径”——干起开设赌场从中抽头渔利的勾当,不料竟为自己换来了刑罚。2月19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农甘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12月5日至9日,被告人农甘以营利为目的,在隆林各族自治县县城皇家花园小区8栋7单元二楼租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在内设五台自动麻将机、一台简易桌供人进行赌博,从中抽头渔利人民币216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农甘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农甘能当庭认罪,对其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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