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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徒无钱走歪路租车低价变卖获刑四年二个月
发布时间:2013-05-14 10:13:53


     本网讯(苏传清)   无业男子郭升权沉迷赌博不能自拔,为筹集赌资竟先后变卖两辆租来的小车。4月10日,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郭升权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2011年11月19日,被告人郭升权去到钦州市某汽车租赁服务部,与该服务部签订汽车租赁服务合同租走一辆丰田小轿车,后被告人郭升权伙同黄宇(另案处理)将该车抵押给黄才富得款50000元,用于赌博挥霍。经鉴定,被骗丰田轿车价值人民币75000元。

    2012年2月19日,被告人郭升权再次去到该汽车租赁服务部,与该服务部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租走一辆马自达小轿车,后被告人郭升权将该车抵押给陈海明得款70000元,用于赌博挥霍。经鉴定,被骗马自达轿车价值人民币11875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升权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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