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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遭遇抢夺 丈夫索赔不当构成敲诈勒索
发布时间:2013-05-09 14:46:22


     本网讯(周建坤 李彩云)   妻子遭遇飞车抢夺后,丈夫闻讯拦截歹徒索赔未果后,不通过正当途径处理,而是向实施抢夺的家人使用威胁、要挟的方法索赔,结果构成敲诈勒索罪,把自己送进了牢房。2013年5月8日,广西靖西县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黄绍锋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2年6月27日14时许,黄绍锋之妻农某在靖西县城街道上被罪犯蒙承抗、梁永从(均已被判刑)飞车抢夺金项链一条,惊吓之余,农某随即将被飞车抢夺之事打电话告诉丈夫黄绍锋。黄绍锋闻讯大怒,在问明歹徒的特征及逃跑方向后,即驾车追赶拦截。不出一袋烟功夫,黄绍锋就在县城城东路原酒厂路段将的蒙承抗、梁永从二人截住,蒙、梁二人承认实施了抢夺,但说只抢得一节项链而还是整条项链,所以不能完整退回原物。黄绍锋面对这两个歹徒已经是恼火万分,如今又称不能完整返还项链更使他火上加油,他当即称向蒙承抗、梁永从两人索赔12000元,并勒令尽快兑现。蒙、梁两人因无法兑现赔款而各自逃匿。向歹徒索赔未果,黄绍锋于心不甘,为了挽回损失,黄绍锋决定向实施抢夺人员的家人索赔。为此,黄绍锋找到了蒙承抗的哥哥蒙某,用威胁的方式向对方索赔9800元。迫于黄绍锋的压力,蒙某经与父母商量后,决定按照黄绍锋提出的要求如数进行赔偿。经查,农某被抢金项链价值303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绍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人民币9800元,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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