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女子设陷阱钓男网友开房团伙实施抢劫敲诈
发布时间:2013-02-20 08:58:13


     本网讯(王涛 孙冬花)   38岁的孙勇在网上和女网友聊天,不到一天时间两人就聊得火热,约好晚上一起吃饭再去宾馆开房,然而让孙勇没有想到的是,这是女网友精心设计的一个陷阱,开房还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就有四个男子声称是女网友的家人闯进房间,对孙勇拳打脚踢,孙勇不仅把身上带的财物都给了四个男子,还打了一张一万元的借条。

    QQ钓男网友开房

    32岁的陈冬梅是一家网吧的网管,平时除了对网吧电脑进行维护外,就是和经常来上网的人聊天,认识了刘磊、王建、高峰、赵强几个不务正业的人,几个人商量着怎么弄些钱花,刘磊提议让陈冬梅在网上约男的出来开房,然后“捉奸”,诈男的一些钱,男的碍于情面,一般不会报警,也不容易出事。陈冬梅和几个人一拍即合,就开始在网上物色合适的男网友。

    2012年7月25日,陈冬梅以网名“露露”和一名叫孙勇的男网友在QQ上聊天,聊的非常投机,孙勇见陈冬梅思想很开放,就试探性地和陈冬梅商量开房的事情,陈冬梅表示愿意,两人就在网上约好晚上9点半一起吃饭。见有男网友上钩,陈冬梅马上联系刘磊、王建、高峰、赵强四人,说晚上和男网友一起吃饭,好戏就要开场了,让四个人做好准备。

    冒充丈夫宾馆“捉奸”

    在约好的地方见面后,陈冬梅和孙勇到一家饭店吃饭,吃完饭陈冬梅就带孙勇直奔附近的宾馆。开好房后,陈冬梅用短信通知刘磊四人,接到信息后,刘磊四人不到五分钟就赶到了宾馆,几个人商量着冒充服务员敲开房门。

    屋里的陈冬梅在洗手间里听着外边的动静,孙勇正打开电视机搜寻节目,听到有人敲门,说是服务员送东西的,孙勇打开房门,就见刘磊四人站在门口,刘磊冲过来就踹了孙勇一脚,喊道:“你胆子够大的,敢和我老婆开房,也不看看我是谁…….”,另外三人也进入了房间,叫嚷着:“敢睡我嫂子,今天让你好看”,接着就对孙勇一顿拳打脚踢。陈冬梅在洗手间听到了刘磊几个人的声音,就按照事先的编排,慢慢走出洗手间,低着头对刘磊说:“是我错了,以后我再也不敢了。”刘磊象征性地踢了陈冬梅一脚,陈冬梅表现出很悔恨的样子。

    抢完钱要求打一万元借条

    孙勇见状,对刘磊说:“别打了,我把身上的钱全给你们,不够的我明天再给”,并从包里拿出1100元钱,刘磊说:“这不是钱能解决的问题,你说这事怎么办吧?”说着从孙勇手中抢过包,把包里的东西倒在床上,除了两部手机再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刘磊将两部手机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高峰见包里还有一个七万元的对账单,就说这男人还蛮有钱的嘛,提议让孙勇再打一万元的借条,刘磊认为主意不错,就从服务台要来了纸和笔,并写了一张一万元的借条让孙勇签字,见孙勇不愿签,威胁说要给孙勇老婆和父亲打电话,孙勇为了脱身,就在借条上签上了名字。

    陈冬梅和刘磊四人拿着钱和借条离开了宾馆,孙勇确定几人离开后,就到公安机关进行了报案。第二天,陈冬梅和刘磊四人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过鉴定,被抢的两部手机价值人民币180元。

    抢劫、敲诈勒索被公诉

    检察机关认为,刘磊、陈冬梅、王建、高峰、赵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胁迫手段,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情节上,刘磊、陈冬梅、王建、高峰、赵强敲诈勒索系犯罪未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13年2月19日,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五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官在庭审中告诫被告人和旁听人员,在网络上聊天要遵守社会的公序良俗,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网络的发达让沟通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有的用聊天进行不道德以及违法之事,所以,要正确利用网络聊天工具,不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据悉,该案法院将择期宣判。

    (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