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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黄灯违法的辨与析
作者: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3-04-25 14:59:40


    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交管新规号称中国史上最严的交规,而其中闯黄灯扣6分这一规定引发极大争议,1月6日公安部交管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违反黄灯信号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这是新交规执行开始,一周之内公安部第三次回应“闯黄灯扣6分”这一规定。(中新网)

    对闯黄灯进行违法性处罚,一时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各种说法莫衷一是,但主要是对交警部门没有征求民众意见就擅自动用自身公权力立法的行为进行抵触和质疑,为此公安部在一周内三次回应“闯黄灯扣6分”这一规定。

     追溯交通信号灯设置的历史,最早的交通信号灯出现于最早开始工业革命的英国“约克城”。最初的交通信号灯是只设置红绿两种信号灯的,而并无黄灯。另据考证,黄灯的发明者为我国的胡汝鼎。黄灯设置的本意和初衷是进行车辆减速信号提示。我们知道,红灯停、绿灯行。那黄灯的设置意义是什么呢?对司机进行车辆减速慢速的一种提示。但在实践中,尤其是上下班的交通高峰期,司机们为了赶时间,就进行强行闯黄灯一方面避免了交通违法,另一方面又可以免除漫长的红灯等待。据交管部门的数据调研显示,司机开车闯黄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为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交管部门开始对车辆闯黄灯进行处罚。实践中公开的执法例最早发生于嘉兴海城。而后,公安部经过调研和分析,出台了闯黄灯违法的立法规定并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但交管部门决意整治交通安全对闯黄灯行为进行处罚的好意,民众却并不领情,进而导致民意危机。这是整个闯黄灯事件的大致梳理和历史考察。虽然交管部门明确表示闯黄灯行为暂不处罚,但闯黄灯的是非讨论却并未因此嘎然而止,因此有必要对闯黄灯的违法性进行辨析和梳理。

    闯黄灯行为处罚过于严苛。我们知道,事实上黄灯在信号灯变换中作用不大,而只是提示司机慢行减速。但正因为缺少必要的处罚措施,导致大量的闯黄灯行为泛滥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而交管部门出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一片好意,决定对闯黄灯行为进行处罚以减少交通事故。先不论交管部门出台的处罚规定是否合法,仅就处罚闯黄灯行为的实际意义便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因为闯黄灯行为如果被认定为违法行为而必须进行处罚,那么黄灯设置的意义将丧失,交通信号灯家族中,黄灯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和价值了。如果需要处罚,还不如干脆取消黄灯设置,以收釜底抽薪,一劳永逸之效。其次,闯黄灯会让司机开车畏畏缩缩,降低车辆在道路上的通行速度,进而更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是得不偿失。再次,对闯黄灯行为进行处罚需要投入巨额的人力物力,其巨额执法成本亦是一个值得考量的问题。

    交管部门作出的听取民意,暂不处罚行为是立法例教训的吸取,值得肯定,但也需要反思公权力立法的任意性。公安部在一周内连续三次就闯黄灯行为进行处罚回应公众的质疑是一中公权力向下充分听取民意呼声的良好开端。公开回应也好,暂不处罚亦罢,说明公安交管部门还是认识到了立法草率、缺乏深入调研与公开认证的问题。笔者以为,公安交管部门固然可以根据交通实际状况运用法律赋予其的局部立法权对一些不合理行为进行矫正,但应当首先应当进行充分的调研与论证,以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其次应当通过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听取民众的意见和心声,以促进立法与执法的民主化,提升法律的操作性与可适用性。再次,这次立法行为并未进行充分的试点探索及经验总结就匆匆在全国范围内上马无疑是草率和鲁莽的。在今后的立法与立法实施中,公安交管部门应当认真吸取这次经验和教训。建议公安交管部门吸取这次教训,先暂时保持与民意沟通的及时与畅通,认真听取民众的意见,经过充分的试点和酝酿后再全面推广,为时亦未晚。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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