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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女友言语激怒挥锄头将对方打成重伤
发布时间:2012-12-06 16:22:08


     本网讯(谢明明 )   恋爱中的情侣发生磕磕碰碰在所难免,但是当处理矛盾的方式不当或过了头的话,有时就会酿成大错。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唐某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被告人唐某富原本有着体面的工作,系全州县某高中的一名教师,2011年经人介绍与本县马某金认识,两人很快进入热恋,原本两人打算2012年步入结婚的礼堂,共度美好人生。然而昔日的恋人仅仅因为一件绳头琐事而改变了彼此的人生,昔日的恋人因此对簿公堂。

    2012年5月19日15时许,被告人唐某富在自家菜地里因家常琐事与女友马某金发生争吵。而后被告人唐某富被女友的言语激怒,一时气愤不过,拿起手中的锄头将马某金的头部打伤。当时,马某金瘫坐在地。见此情景,被告人唐某富后悔不已。经鉴定,马某金的伤势已构成重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富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唐某富在作案时处于“精神分裂症”残留期,属于尚未完全丧失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当庭认罪,积极赔偿,受害人马某金与被告人唐某富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即由被告人唐某富赔偿马某金经济损失款55000元(款已给付),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法院因此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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