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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安法院启动法官违法违纪合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1-11-17 11:32:25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永东 粱克诚)   为加强法官违法违纪信访案件处理质量,增加处理的透明度,切实保障法官正当合法权利,严肃惩处违法违纪法官,11月16日,江西省高安市法院从纪检监察干部和廉政监察员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法官违法违纪合议中心”,负责对本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事宜的调查和认定。该创新作法打破了由纪检监察室一家查处案件而力量不足的尴尬局面,使查处过程更具有公平、公正、公开性,还使被举报的法官易于接受调查和处理。

    该院试行法官违法违纪合议制的主要举措:成立由纪检组长为组长、监察室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合议中心领导小组,负责对合议中心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合议制为纪检监察查处法官违法违纪的一种形式,合议中心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开展工作和业务指导。配足合议中心人员,从纪检监察、廉政监察员中抽调6名素质较高的人员为合议中心组成人员。坚持案件审查合议制,凡是对法官违法违纪的信访案件,不论情节轻重,在案件审查时一律由合议中心进行合议认定。为案件处理当好参谋,合议中心对案件的审查合议后,认为信访举报失实的,由纪检监察室备案,认为信访情况部分或全部属实但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由纪检监察室报党组建议批评教育,认为信访情况属实又符合立案条件的,由纪检监察室报党组建议立案处理。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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