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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上“红娘”席下法官 巧遇“老赖”宴后执行
发布时间:2013-04-24 15:44:01


     本网讯(通讯员 王长平)   4月16日, 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郑志勇(大家都称呼他小郑)起得略有些早,不同的是平时不修边幅的他今天特意打扮了一番,因为今天他将要扮演一重要角色——“红娘”。

    2012年5月,经小郑介绍,促成其好友郭伟与宋小丽成就了一段姻缘。4月23日中午,是小郑的好友郭伟的婚宴,小郑便成了“红娘”。在宴席上忙来忙去,突然,他看见不远处一客人欲来又有些怯的男子,小郑便立马跨步向前去招呼,当小郑与那客人两眼相对时,才发现这不是他手上一个久拖未结的案子的当事人魏林。

    2011年2月25日,魏林驾驶农用车行驶在本县某一乡镇狭窄路段超车时未做到确保安全,将骑摩托车的徐东侧翻于右侧路基下,导致徐东右小腿截肢伤残5级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徐东诉至法院,法院于2011年12月21日判决魏林赔偿徐东115929.97元。

    2012年1月6日,依徐东申请,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魏林迫于执行压力曾于2012年3月份支付5万元赔偿款,但此后便销声匿迹,执行法官小郑一年多时间再怎么寻也未见其踪迹。

    现在巧了,原来被执行人魏林竟是小郑好友郭伟的远方亲戚,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此状,魏林知躲已不再可能了,小郑也并没有立刻丢下“红娘”不干,去强制执行这起案子。

    宴席已散,执行法官小郑便把好友郭伟的亲戚,被执行人魏林请到了法院办公室,一寻问得知魏林并非有意逃避执行,而是余款数额太大,现已无力一次性支付,故避而不见。以小郑这几年来的执行磨练,也意识到被执行人魏林在已经支付了5万元赔偿款的情况下,再让其一次性支付6万多元的赔偿款的确有困难;但本案也不能老拖下去,毕竟受害人徐东右小腿截肢,急需要这笔赔偿款。郑法官立刻通知了申请人徐东,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一方面告知魏林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尽力的安抚申请人徐东,对其做解释工作。

    最终,在小郑法官的努力协调下,申请人徐东和被执行人魏林都表示相互理解,自愿达成了分两年三次付清全部款赔偿的执行和解协议。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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