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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友因钱伤和气 一杯清茶巧化解
发布时间:2013-04-23 11:02:37
本网讯(徐欣瑞)
家住江西省乐安县的戴俊与家住宁都县的王森、卢健本是工作上的好伙伴,同时也是生活上好朋友。但因一桩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使得双方对簿公堂,昔日亲密无间的好友转眼变成了对头。4月1日,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采取人性化执行方法和解执行了这起林业承包纠纷案,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06年戴俊与王森、卢健经他人介绍相识,成为做林业承包买卖生意的朋友。2012年戴俊为了将生意扩大,独自承包一片林地,于同年2月,戴俊与两名好友签订了《森林资源转让合同》并约定十万元的定金。但之后由于戴俊未能与林农达成林地转让协议,不能履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经多次催问,戴俊返还了4万元,尚且16万元双倍定金赔偿款未还,2012年9月11日戴俊先后又偿还了王森、戴俊15000元,但剩余145000元欠款迟迟不见影踪。 王森、卢健于2012年11月14日向法院申请执行。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执行局执行人员当即到戴俊家中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告知其不履行的后果。并通过其家属劝说的方式,对戴俊展开思想工作。 2013年3月28日,本案执行法官将双方一同召集至办公室以一种“茶话会”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告知戴俊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后的交谈之中,执行法官将话题引至双方当事人相识以及共同合作的往事中去,数小时过去,戴俊、王森、卢健三人的气氛渐渐的缓和起来。王森、卢健说道:“其实他并不是赖账的人,我们多年的交情,他要不是实在没办法绝对不会干出这样的事”,“其实我也不是不愿意还钱,只是做生意亏本了,手头上的钱实在没发周转,我保证尽我的能力尽快还钱”,戴俊向法院执行人员表示道。经过执行法官的循循善诱之下,双方当事人更加互相理解对方并达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当即表示放弃对老友74000元的欠款,被执行人也表示把手头上仅有的10000元偿还给申请人,并约定剩余61000元定于2013年7月31日前全部付清。至此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不久还剑拔弩张的好友们终于又重归于好。 (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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