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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引矛盾 法院“调解能手”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3-04-19 11:37:01


     本网讯(甘丹丹)   “非常感谢渝水区法院法官服务,我们感到非常满意,没想到现在的法官这么耐心、热心、细心!”4月15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重大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在该院“调解能手”廖洪平法官的努力下,原告敖小妹和被告新余市人民医院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一起矛盾纠纷,双方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

    2009年10月15日,敖小妹觉得因声音嘶哑,便到新余市某医院检查,门诊确诊为“双侧声带息肉”,并收入院进行手术治疗。同日下午三时左右,敖小妹在丈夫李新民的陪同下办完了相关手续后,被医生带到门诊五官科进行手术。手术进行一个小时左右,手术室传来呼救声,李新民顿感事情不妙,因担心妻子出事,他冲进手术室,见妻子已晕倒在地,不省人事。他赶紧询问医生发生什么事,此时医生不回答,也不采取任何急救措施,只是反复询问敖某丈夫是否有既往病史。在李新民的反复催促下,因五官科无抢救设施,敖小妹才被转入急诊科抢救,现敖小妹虽恢复了心跳、呼吸,但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后被诊断为“重度缺血性脑病”,并呈植物生存状态。李新民无法接受这种结果,近几年多次到被告处要求给予说法但却无法得到满意答复,无奈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297余万元。

    而医院认为在为原告实施的诊疗过程中完全遵守医疗规范,未违反医疗规范,不存在医疗过错,原告损害的发生是由于原告的疾病和身体体质所致,与医院的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因此医院不但不愿赔偿,还对原告进行反诉,要求原告支付医疗费、护理费86余万元。

    双方僵持不下,互不退让,终致对簿公堂。案件到了渝水区法院“连续多年被评为“调解能手”的廖洪平手上,了解了基本案情后,廖法官立即组织调解,在双方当事人中进行斡旋,不嫌烦,不怕累,多次找原被告谈话,但因妻子病重,敖细根情绪激动,始终不积极配合。廖法官并未放弃努力,一直坚持耐心、细心地上门为其开通疏导,慢慢的,敖细根也被廖法官的真诚打动。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双方愿意坐下来协商,最终达成协议,医院一次性支付原告敖某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赔偿金共计人民币壹佰零三万元,原被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今后互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一起复杂的医疗纠纷案件就这样被圆满化解了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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