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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人民币换美元有利可图 男女合伙设局诈骗
发布时间:2013-04-11 13:37:47
本网讯(甘万清)
日前,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丁风峰、白莉梅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2年8月6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丁风峰、白莉梅伙同古放民、顾金秀(均在逃)窜至丰城市石江乡行骗。当看到被害人江一民后,由被告人白莉梅在路边以老公出车祸为由搭讪江一民,将其骗至丰城市铁路镇卫生院,被告人丁风峰冒充卫生院工作人员,古放民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人民币换取美元有差价可赚为诱饵,合伙设骗局骗取被害人江一民人民币一万元。 2012年8月13日下午14时许,被告人丁风峰、白莉梅再次伙同古放民、顾金秀窜至丰城市尚庄街道行骗。当看到被害人辛杰海后,由顾金秀在路边以老公出车祸为由搭讪辛杰海,将其骗至丰城市上塘镇敬老院,被告人丁风峰与古放民以相同手段,合伙设骗局骗取被害人辛杰海人民币四万元。案发后,被告人白莉梅、丁风峰通过其家属分别向二被害人退还了全部赃款共计人民币五万元,并取得二被害人的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丁风峰、白莉梅目无国法,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巨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归案后,二被告人自愿认罪且已全部退赔了二被害人的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 (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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