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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清明回家祭祖 法院抓时机执结8年积案
发布时间:2013-04-10 09:14:36
本网讯(通讯员 陆华停 谭召日)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期间在外人员都会尽可能回到家中进行祭祀扫墓,广西武宣法院充分利用这一良好时机抓执行,于4月8日上午成功将一“老赖”堵在家中,解决了一起长达8年的执行积案。
2005年6月12日,时年9岁的黄皓随父亲黄尚国到象州石龙街赶圩时遇见同村时年13岁的朋友林斌,在林斌的邀请下,黄皓与林斌回到家中拿起渔网到本村码头放网捕鱼,当时林斌的奶奶李丽珍看到两人要入河捕鱼只是劝说而没有进行阻止。时值雨季,河水暴涨,两人乘坐的竹筏不幸被河浪打翻,不知水性的黄皓当即被河水冲走。林斌游上岸后未采取任何的营救措施,由于害怕也未敢告知他人。直至当天傍晚,在村民的追问下,其才道出黄皓溺水真相,而此时黄皓早已溺水身亡。 2006年2月20日,黄皓的父母黄尚国、覃兰向武宣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林斌的监护人林志强、李丽珍、林奎、陈敏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5857元,该院在审理后判决林志强、李丽珍、林奎、陈敏赔偿黄尚国、覃兰人民币13222.37元。 判决生效后,林斌的监护人拒不履行自己应承担的法律义务。2006年8月24日该案进入执行阶段,但法院穷尽了各项措施调查后,林斌的监护人并无财产可供执行,并且林奎、陈敏两人还玩起了失踪。 直至2013年4月7日,武宣法院得到林奎、陈敏清明期间回家扫墓祭祀的消息后,立即驱车前往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然而在面对法院执行人员时,林奎态度极为恶劣,拒绝配合法院工作,执行人员遂依法强制将其带上警车,带回法院处理。当警车驶离村口时,陈敏看到法院“玩真”的时候,方知法律威严,遂拦住车子当场向法院缴纳了13222.37元执行款。至此,长达八年的执行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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