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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图享乐走上歪路 “90后”青年贩毒获刑
发布时间:2013-03-28 09:41:10


     本网讯(廖毅)   “90后”青年李易峰因贪图享乐,误入歧途贩卖毒品,从此走上了一条不归路。2013年3月27日,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易峰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据了解,这起贩毒案的被告人李易峰于1990年出生,今年5月即将年满23周岁,但其却一月内多次贩卖K粉谋利,其深知毒品的危害而未吸食,却因金钱的诱惑贩卖毒品害人,最终把自己的大好青春毁于一旦。

    2012年8月至9月间,被告人李易峰向张全军购买了价值人民币1700元的毒品K粉,后分装成小包多次向吸毒人员贩卖。2012年9月16日12时许,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民警巡逻至龙胜县龙胜镇兴龙北路益群巷时,发现被告人李易峰形迹可疑,被公安民警盘问后,被告人李易峰主动交代其犯罪事实,公安民警在益群巷被告人李易峰租住的房间内查获毒品K粉4.34克。经桂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查获的K粉含有氯胺酮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易峰明知是毒品而多次贩卖,其行为确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李易峰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民警盘问后,主动交代其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李易峰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所述,根据被告人李易峰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其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舒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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