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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90后”感情未破裂起诉离婚被判驳回
发布时间:2013-02-28 14:26:38


     本网讯(刘敏 付卫萍)   2月27日,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判决驳回原告林小霞要求与被告陈志昆离婚的诉讼请求。

    林小霞和陈志昆都是90后。2010年12月俩人在广东打工时相识,因为是老乡,再加上年龄相仿,两人在交往中逐渐产生了感情,不久就在一起同居,林小霞也很快有了身孕。2012年3月在被告刚满二十二周岁(男方法定婚龄)的第二天,两人就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成为合法夫妻。同年4月林小霞生下一女。本该是幸福甜蜜的生活,没想到婚后并不尽如人意。因为生的是女儿,而农村又重男轻女,林小霞总感觉受人冷落。而陈志昆在广东养猪,因行情不好亏损严重。两人经常相互指责,争吵逐渐增多。林小霞一气之下回到娘家,并拒绝与被告一起生活。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自由恋爱,有一定感情基础。虽然在婚后因家庭生活遇到困难,产生了一些矛盾,但对夫妻感情并无实质影响。双方年纪较轻,对婚姻的认识还不够成熟,对婚后生活的困难也准备不足。只要俩人在今后互相理解,互相包容,夫妻感情还有和好可能。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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