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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五保户索食遭拒 敬老院内菜刀伤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3-03-21 09:57:01


     本网讯(通讯员 唐雪云 韦丹)   一六旬五保户在敬老院内向其他老人索要豆腐皮未果后,竟持菜刀砍伤与其争执的另外一名五保户,为此花甲之年还招来了牢狱之灾。3月18日,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梁宝亮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2年11月27日16时许,被告人梁宝亮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黄金镇敬老院内,因其他五保户正在吃火锅,其索要豆腐皮未果后与被害人龙新里发生争执,后持菜刀向龙新里头部砍去,致使龙新里头部受伤。经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龙新里的损伤属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宝亮主观上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行为,该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特征,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宝亮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梁宝亮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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