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大竹法院另辟蹊径调解执行挽亲情
发布时间:2013-03-14 14:16:46


     本网讯(通讯员 陈华 艾亚军)   近日,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件执行案件中,坚决摒弃简单的办案作风,另辟蹊径解开双方心结,让这起僵持长达13年的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架起了一家人亲情重拾的桥梁。

    申请执行人李光学与被执行人刘明凤于2000年经法院判决离婚,并由刘明凤一次性支付婚生子李清明抚养费等各项费用5550元,后因刘明凤家庭经济困难,无可供执行财产,大竹法院执行多次无果后,经李光学一家同意,决定暂缓执行。2013年2月,李光学的父母来该院执行局反映情况称,二人年事已高,其子李光学患病,系一级精神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由他们代为抚养的孙子李清明又正读高三,家庭经济异常困难,请法院恢复执行该案以解燃眉之急。执行局领导在听取案件基本情况后,立即调取案卷,并安排骨干法官承办该案。承办法官在接手此案后,一边与被执行人所在村的干部取得联系,全面掌握了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一边研究案情、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

    2013年3月5日上午,承办法官率两名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居住地,找到了被执行人刘明凤。在听到承办法官的来意后,刘明凤拿出以前几次一贯的“作风”——“钱一分没有,要铐就铐,要关就关”!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给被执行人做释法明理的工作:李光学一家现在的经济状况举步维艰,上高三的儿子正紧需用钱,5000多元对他们而言虽是杯水车薪但却意义重大。被执行人经济已经具备执行条件,如果此次不配合执行,法院就会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

    此案虽然暂缓执行长达13年,但是申请执行人李光学一家重情重义,从来没有采用过激行为找过对方的麻烦。所以于法于情于理,被执行人都应当马上兑现这笔抚养费。但被执行人刘明凤自始至终都无动于衷,使得案件执行陷入僵局。面对这样的处境,承办法官并没有放弃,也没有立即采取“以拘留促执行”的简单手段,而是另辟蹊径,决定从被执行人现任丈夫王世全处寻求突破口来解开这个“死结”。

    经交流沟通,承办法官得知此案的症结就在于刘明凤与王世全对李光学一家人极不信任,担心辛辛苦苦挣来的钱被李光学家人挪作他用,而不用于抚养儿子李清明,且对当年离婚时对方拒不将孩子李清明的抚养权交给自己耿耿于怀。于是,承办法官立即制定了双方当事人同到该院执行局,见证刘明凤亲自将钱交给其子李清明的执行方案,且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同。

    当日下午2点,李清明来到执行局,亲手接过了刘明凤交来的5550元。同时在承办法官推心置腹地劝解下,李清明原谅了母亲以前的所为,表示一定好好读书,将来好好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刘明凤也表示,如果儿子能考上大学,自己一定尽全力继续支持他读书成才。



责任编辑: 纪颖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