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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一男子盗窃后就地销赃给邻居被扭送公安
发布时间:2013-03-08 14:12:51


     本网讯(通讯员 陈贵信 王晓珍)   江西省吉水一男子实施盗窃后,就地将所盗脏物低价卖给被盗者邻居被发现,两邻居合力将其扭送公安机关。一审吉水法院以该男子犯盗窃罪,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罚金1000元。

    2012年12月5日下午,被告人周晓云从水田老家来县城玩“传奇动漫城”电子游戏将钱输光,遂产生盗窃念头。下午6时,其沿吉水文峰大道游逛,发现某公司宿舍一楼一柴间未上锁,内有一部黑色君威虹牌电动车,遂采取脚踏电动车前轮扭断龙头锁和扯断火线另接,盗取被害人郭某该电动车。被告人周晓云将电动车推出柴间沿路以200元价格进行兜售,正好碰上被害人郭某邻居李某,李某以价钱低买下,并骑回宿舍;此时被害人郭某发现电动车不见,却看见李某骑着,两邻居将事情经过一对,便怀疑兜售者是盗窃犯。两邻居遂追赶至县城长途汽车站将被告人截住,追回脏款,并将被告人周晓云扭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所盗电动车进行价值鉴定为1840元,并发现被告人系累犯。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晓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盗窃罪,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故,一审吉水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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