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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糊涂男子帮人销赃盗来电脑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24 15:29:11


     本网讯(通讯员 韦朝欢 黄翠春)   广西巴马县人罗某因讲哥们义气而拉不下面子,在明知是朋友盗来的赃物仍代为销赃。日前,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该案,被告人罗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1年3月20日20时许,潘某伙同黄某(另案处理)窜到巴马县巴马镇文化街黄某民家盗走一台价值1717元的电脑主机。后两人将盗得的电脑主机交给罗某帮助销赃。被告人罗某明知电脑主机系盗窃所得,仍将该电脑主机以500元的低价卖给二手店钱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明知是他人盗窃所得赃物仍代为销售,其行为已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后,被告人罗某认罪态度较好,并主动缴纳罚金,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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