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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汉因购买两头“赃牛”获刑
发布时间:2012-11-05 11:59:51
本网讯(通讯员 李彦)
明知他人贩卖的耕牛系犯罪所得却“来者不拒”,家住湖南省望城县的张飞老汉做了大半辈子“牛经纪”,却栽了不懂法律上。
2002年1月28日晚12时许,两名带着一头耕牛敲响了老张家的门。老张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并从交谈中得知这头耕牛是他们从湘潭县姜畲镇一个农民家里偷来的。尽管这样,老张还是介绍他们将这头牛销售到长沙县黎托乡一家牛场。此后,老张又于2002年2月7日、2002年3月10日和2002年5月9日,收购3头偷来的耕牛,再销售至该牛场。2002年7月,这个偷牛团伙的成员被公安机关抓获,老张也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由于害怕受到法律制裁,老张负案在逃长达十年之久。2012年7月,他被湘潭县警方逮捕归案。 日前,湘潭县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站在被告席上,年近七旬的老张回忆起十年前的往事后悔不已,当庭表示认罪伏法。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老张拘役二个月零二十五天,并处相应罚金。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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