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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病重转院抢救身亡 八旬老父大闹医院
发布时间:2013-02-19 15:30:45
本网讯(通讯员 梁方 罗兢)
2月16日,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武安镇人民法庭的全体干警正在集中学习同,突然间铃声大作。“梁庭长,快派人来刘集卫生院,王民在医院治疗后不幸死亡,他们一家几十人用尸体堵住卫生院大门,正在大闹。”电话那头传来镇综治办主任秦峰声嘶力竭的声音。
原来,当天王民在刘集卫生院住院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因病情危重,在转院抢救时,不幸身亡。其80岁的老父及其他亲属几十人将卫生院大门围堵,情绪激动,认为患者是走来的,现在却死亡了,一时接受不了,大喊大闹;而卫生院认为自己尽到了抢救责任,不应承担任何赔偿。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及基层组织负责人都在场调解,但是医患双方矛盾激化,场面几度失控。 梁方放下电话立即带领李双贵、徐振华法官,驱车往刘集卫生院赶,并通知双方的委托律师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到达现场后,在双方代理人及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分别将病亡患者的家属和卫生院职工隔离,控制住现场。随后调取住院病历,在分清纠纷责任的情况下,分头做工作。三名法官首先对死者表示了哀悼,随后将随身携带的“治理‘三堵五闹’的通告”拿出给家属们进行了宣讲,指出了他们这种做法是违法的,有可能承担法律后果,告诉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采取合法手段,同时,给他们提出了合理的建议供他们参考。对医院方,法官们陈述了在基层医院医疗条件和治疗水平有限的情况,对重病患者必须尽早转院,否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经过多次细心疏导,耐心劝说,直至初八晚上,双方情绪才稳定下来,患者家属最终同意对方赔偿8万元损失,其它不再追究,卫生院也同意在死亡安葬后支付8万元。 2月18日,死者家属将尸体安葬,卫生院支付8万元丧葬费等费用,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法庭当场对双方的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从而妥善解决这起矛盾激化案。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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